浙地辦〔2022〕15號
各市地方志工作機構:按中指辦字〔2022〕39號文件要求,為按時保質完成《中國地方志年鑒(2022)·浙江部分》編纂任務,根據全省地方志工作實際情況,特制定《〈中國地方志年鑒(2022)·浙江部分〉組稿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組稿方案》),現印發給你們。
請各地組織專人,在認真審閱《組稿方案》的基礎上,精心撰稿,力求全面、客觀、系統地反映2021年工作情況。各市地方志工作機構需將市、縣(市、區)兩級材料整理編纂,并經單位負責人審定、簽發后,將電子稿及打印稿一并報送省地方志辦公室。截稿時間為2022年4月20日。
附件:《中國地方志年鑒(2022)·浙江部分》組稿方案
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
2022年3月21日